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社會福利類 提供單位 社會處
日 期 115-08-19 15:35:37 閱讀次數 12
問題摘要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答覆內容
一、對象:
具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安置2年以上,由法院指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負責人為監護人者。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者。
 二、內容:
帳戶採虛擬帳戶制,不發給實體存摺,由衛生福利部於臺灣銀行下開設專戶,參加者可選擇每月存500元、1,000元、1,250元自存款,繳存至開戶人年滿18歲。
完成開戶後,即由政府撥入1萬元開戶金,政府將以一比一方式相對提撥同等金額,提撥款(含開戶金)每年1萬5,000元為上限,於開戶人年滿18歲時領回作為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用。
三、洽辦窗口:社會處-救助及專業發展科,電話:037-558728、037-558727、037-558084、037-558910、037-55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