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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勞工服務類 提供單位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日 期 115-08-04 11:28:23 閱讀次數 25
問題摘要 雇主僱用65歲以上勞工,一定要簽訂定期勞動契約嗎?
答覆內容

不用。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規定,雇主得與65歲以上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但並非強制規定。因此,雇主可依勞雇雙方需求,選擇簽訂定期勞動契約或不定期勞動契約,並非僅能簽訂定期契約。另如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