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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日 期 115-07-29 16:18:06 閱讀次數 3
問題摘要 出國旅遊可以從國外帶加熱菸或電子煙回國嗎?
答覆內容

不可以。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如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以及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如加熱菸)及其相關產品。因此,即使是自用,從國外攜帶入境、報運進口也屬違法,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26條第2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