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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環境保護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日 期 114-06-19 14:01:06 閱讀次數 9
問題摘要
事業如何辦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如何確認是否屬環境部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事業,相關規範為何?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
一、事業辦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可參考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彙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置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臺」(網址https://gov.tw/qDe)下載專區,使事業易於了解盤查制度及辦理盤查。
二、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臺」提供「排放量試算工具」,事業可依溫室氣體排放來源,並依使用之燃(原)物料種類與數量,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三、事業可參考環境部公告之「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網址https://gov.tw/6RF),確認是否為附表規範之行業別事業。若屬規範對象,盤查及查驗結果應登錄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臺」。
四、依環境部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規定,針對接近門檻值之對象,依規定該年度非屬本公告之應盤查登錄對象,但排放源亦可選擇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進行盤查登錄作業。
五、事業若非屬公告之排放源,仍應每年檢視自身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是否達「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附表規定之排放量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