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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財政處
日 期 114-06-02 13:12:11 閱讀次數 31
問題摘要 入境攜帶菸酒最新規定為何?
答覆內容
(1)年齡限制:菸品限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攜帶;酒類限年滿18歲之入境旅客攜帶。
(2)免稅部分:菸品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上述3者,擇1免稅;酒類為總量1.5公升。
(3)限量部分:攜帶供饋贈或自用之菸品,其數量以不超過捲菸1,000支(5條)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為限;酒類以總量5公升為限(但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超逾免稅範圍數量,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規定課稅。
攜帶超逾免稅數量之菸酒,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依規定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