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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日 期
111-04-06 15:40:06
閱讀次數
431
問題摘要
藥商(局)申請籌設案件須知
答覆內容
◎籌設
一、應檢附文件
1.『藥商藥局』登錄申請表1份(務必填寫營業場所及負責人電話)。
2.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負責人私章、公司章、藥商(局)章(驗戳後發還)。
4.公司事項登記表、組織章程、股東名冊影本各1份(公司者需檢附)。
5.董監事會議紀錄影本1份(股份有限公司者需檢附)。
二、須知
1.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約3-5個工作天。
2.檢附相關文件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負責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