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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日 期 111-03-29 16:56:55 閱讀次數 339
問題摘要

收到行政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書,有哪些繳納的方式?可以到郵局繳納嗎?

答覆內容

一、目前郵局不代收執行案款,但可購買郵政匯票郵寄繳納(如下述(二))。二、 其他繳納執行案款之方式:(一)持傳繳通知書至本局或竹南分局開單繳納。(二)就近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匯票上之「戶名」請寫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金額」則書寫傳繳通知書上之「應納金額合計數」,將該匯票及傳繳通知書郵寄至本局法務科(地址:苗栗市府前路46號)收。(三)至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地址: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開單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