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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文化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日 期 111-03-29 14:49:36 閱讀次數 226
問題摘要 苗栗縣客家歌謠暨採茶戲推廣計畫補助
答覆內容
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客家事務科
一、申請程序:
申請單位(苗栗縣內各級學校、立案社區社團等)應於公布之收件時間逕向客家事務科提出申請(親送或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1式4份書面資料)。
(一)申請書
(二)學員名冊
(三)課程規劃表
(四)成果匯演曲目調查表
(五)近三年成果報告表
(六)申請團體立案證書影
(七)授課師資客家歌謠/戲劇類或相關認證影本(如客語薪傳師證書等)。
以上表格請自文化觀光局網站下載。
註:依據文化觀光局客家歌謠暨採茶戲推廣計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