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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
日 期 111-03-30 10:21:51 閱讀次數 691
問題摘要

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轉租可以嗎?

答覆內容
Q: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轉租可以嗎?
 
A: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6條規定: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
 
   承租人因服兵役致耕作勞力減少,而將承租耕地全部或一部託人代耕者,不視為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