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承辦單位: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一、 應備文件:
(一) 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核備函一份及申報書一式三份。
(二) 食品衛生管理員資料卡一式三份及該員資格證明文件,包含:畢業證書或考試及格證書、公告須實施HACCP業別需檢附HACCP 60A、60B證書、身分證及契約書等影本各一份。
(三) 工廠登記證影本一份。
二、 申請方式:
請備齊上述應備文件,逕送本局收發室收文或郵寄至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
註:填表及檢附文件時應注意事項:
1. 檢附之核備函、申報書、衛生管理人員資料卡及工廠登記證影本,均需加蓋公司(廠)及負責人印章,以示負責。
2. 申報廠商之負責人、姓名、廠商名稱、地址,均需與所附文件相符。
3. 食品衛生管理員資格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均需當事人認章(加蓋私章)。
4. 食品衛生管理員如有更動時,亦請比照申報辦理。
5. 相關附件請至「首頁>便民服務>標準化作業流程,發布單位點選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食品工廠申請衛生管理人員核備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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