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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警察局
日 期 114-06-10 15:46:35 閱讀次數 1078
問題摘要

預防失智長者走失,申辦指紋建檔程序。

答覆內容

一、為加強辦理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等為民服務工作,警察機關提供申請自願捺印指紋作業,可申請對象為:

1.失智老人

2.精神病患

3.身心障礙者

4.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

5.其他:不限身分均可申請不限身分均可申請

二、如有自願捺印指紋需求者

1.鑑識科電話:037-380299

2.向社福團體、社團報名累計達10人以上,可申請相關單位派員前往辦理捺印。

三、申請手續

1.攜帶個人有效身分證件

2.申請時填寫同意書

3.過程完全免費(防止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