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失智長者走失,申辦指紋建檔程序。
一、為加強辦理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等為民服務工作,警察機關提供申請自願捺印指紋作業,可申請對象為:
1.失智老人
2.精神病患
3.身心障礙者
4.發展遲緩兒童及少年
5.其他:不限身分均可申請不限身分均可申請
二、如有自願捺印指紋需求者
1.鑑識科電話:037-380299
2.向社福團體、社團報名累計達10人以上,可申請相關單位派員前往辦理捺印。
三、申請手續
1.攜帶個人有效身分證件
2.申請時填寫同意書
3.過程完全免費(防止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