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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警察局
日 期 115-08-04 11:53:05 閱讀次數 408
問題摘要

民眾報案是否應索取報案證明單?

答覆內容

民眾向警方報案後,無論係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失蹤人口、身分不明案件、兒少性剝削案件(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他受(處)理案件,均得請求警方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作為已向警方報案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