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報案是否應索取報案證明單?
民眾向警方報案後,無論係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失蹤人口、身分不明案件、兒少性剝削案件(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他受(處)理案件,均得請求警方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作為已向警方報案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