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育有0-6歲兒童之兒童停車證如何申請?
(一)10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之0-6歲兒童的停車證,統一由本府社會處於近期內,寄送至各符合資格兒童戶籍地的家中。倘您有急用,請𢹂戶口名簿至本府第二辦公大樓4樓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領取,如有疑問請電洽559075(高科長)。
(二)107年8月1日(含)後出生之新生兒,將由接生醫療院所搭配「兒童健康手冊」發放停車證。
二、孕婦停車證如何申請?
(一)107年7月31日以前在本縣產檢醫療院所產檢者,憑戶口名簿及孕婦手冊至本縣產檢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領取孕婦停車證。
(二)107年8月1日後開始在本縣產檢醫療院所產檢者,於發給孕婦手冊同時,也會發放孕婦停車證。
(三)若設籍在苗栗縣,但不在本縣產檢之孕婦,請憑戶口名簿及孕婦手冊,至本縣18鄉鎮市衛生所領取孕婦停車證。
**備註:
一、若有產檢醫療院所遺漏發放,致尚未領到孕婦停車證者,亦可憑「孕婦健康手冊」,就近至18鄉鎮市衛生所領取。
二、或在107年8月1日(含)後出生之新生兒,接生醫療院所遺漏發放者,亦可憑「兒童健康手冊」至衛生所領取0-6歲兒童停車證。
三、若您尚未領取到停車證也不要擔心,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示:可以先以孕婦健康手冊或兒童健康手冊代替停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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