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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日 期 114-06-05 13:32:21 閱讀次數 307
問題摘要

如何辦理管制藥品銷燬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衛生局藥政科
一、應備文件:
(一)管制藥品銷毀申請書(至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CDMIS申請,列印管制藥品銷毀申請書)。
(二)待銷燬之管制藥品。
(三)機構印信及負責人印章。
 (四) 待銷毀管制藥品之進貨憑證
二、申請方式:親自(請事先致電本府衛生局藥政科預約時間,電話037-558080由總機轉藥政科)。
三、若非管制藥品管理人,請代辦者檢附委託書一份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機構印章及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