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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勞工服務類
提供單位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日 期
112-04-07 14:11:28
閱讀次數
1003
問題摘要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答覆內容
一、
申請資格:年滿15至64歲,設籍
、居住或有意願於苗栗縣就業之身心障礙者。
二、應備文件:
(一)身心障礙證明。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服務內容:以個案管理方式,由職
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
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
務計畫,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身心
障礙者各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使
身心障礙者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
連續性、無接縫適當之專業服務,
以達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目的。
四、專線:037-559966~037-559968
備註:請先電話預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