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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工商發展類 提供單位 工商發展處
日 期 114-05-27 09:15:41 閱讀次數 236
問題摘要

特定工廠登記問題-2

答覆內容

Q:申請特定工廠納管應檢附那些文件?
A:
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3條申請納管之工廠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 納管申請書。
二、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 工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如為華僑或外國人,檢附在臺設定居所證明文件。
四、 最近3個月內工廠現場照片,及工廠座落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並標示出廠地與建築物位置。
五、 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以前既有建物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事實之證明文件。
六、 最近一年內經查復非位於本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之下列文件:
(一) 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查詢之環境敏感地區應免查範圍資料;如有應查範圍者,則附應查範圍之查復文件或逕向各區位劃設主管機關申請之查復文件。
(二) 本部網站所列農產業群聚地區之查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