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苗栗縣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公用事業設施
◎ 依「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案件處理原則」,申請本類案件需檢附(1)申請書、(2)使用分區證明書、(3)開發計畫書或原有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4)地籍圖謄本、(5)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6)地籍圖上著色標示使用設施之平面配置情形及(7)都市計畫位置圖等書面資料,送府審查即可。
◎ 無需繳納審查費。
◎ 作業時間約為7-10個工作天,待辦理完成後將有專人通知您到府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