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申請納保官協助?如何申請?
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可請求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認為權益受有損害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可向納保官尋求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申請納保官協助,可以書面或言詞方式為之;以言詞申請者,受理之稅捐稽徵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朗續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納稅者以網際網路、傳真、電話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請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