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內容
使用牌照稅每年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逾期繳納須加徵滯納金,每逾3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到10%。民眾可於繳納期間內持稅單到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納,也可以掃描稅單上的QR-Code利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直接線上繳納。
如果没有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4大超商,透過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亦可至各地監理機關及各地方稅捐機關補單或撥02-27455880電話語音補單。
另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補應繳的稅額外,還要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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