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財稅服務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日 期 114-06-09 15:54:16 閱讀次數 230
問題摘要

 車輛定期驗車時,請先查明有無欠繳牌照稅。

答覆內容
一、 若收到監理機關寄發之汽車定期檢驗通知,請務必依限前往監理單位或其委託代檢單位檢驗,並向稅務局查明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若有欠稅請向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或稅務局於監理站駐點櫃台補發稅單並儘速繳納。
二、 若愛車欠繳使用牌照稅,縱然已定期檢驗,若行駛公路被查獲,除補稅外並加處1倍以下罰鍰。
三、 於接到定期檢驗通知後,如未如期檢驗愛車而遭監理機關註銷號牌,但仍繼續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加處2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