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經衛生福利部以107年5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將現行課程內容及時數修正為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2小時)、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及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等3門課目共計6小時。
另「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經衛生福利部以107年5月14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C號公告發布課程內容及時數為社會福利概述(2小時)、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1小時)、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習)(2小時)及綜合討論(1小時)等4門課目共計6小時,其中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習)時數得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實際需要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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