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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環境保護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日 期
114-06-19 13:45:56
閱讀次數
187
問題摘要
不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會被處分嗎?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機車逾期未定檢將處新臺幣500元罰鍰;逾期應檢驗日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緩。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複驗合格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皆應完成排氣檢驗,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