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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苗栗縣政府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勞工服務科 (專線:037-352403)
一、申請設立資格:
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其他企業組織(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應依法提撥職工福利金,並設置職工福理委員會,辦理職工福利事業。
二、應備文件:
(一)職工福利設立申請書。
(二)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章程。
(三)職工福利金提撥一覽表。
(四)年度工作計畫表。
(五) 經費收支預算表。
(六)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公司執照影本)。
(七)職工福利委員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紀錄。
三、申請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均採線上申辦方式(勞動部勞工福利資訊網網址:https://wfs.mol.gov.tw/#gsc.t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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