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訴訟扶助辦法
一、受理單位: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
二、申請條件:最近1年平均每戶家庭所得總額修正為新台幣131萬0,447元。
三、補助方式:
(一)修正裁判費、強制執行費補助最高以「三萬元」為限
(二)修正律師費補助個別申請者最高以「三萬元」為限,共同申請者最高以「六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