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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動物保護類 提供單位 農業處
日 期 114-05-27 09:44:07 閱讀次數 238
問題摘要

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登記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
辦理方式:親持登記物(危害動物除外)至受理、(承辦)單位辦理。
應附證件:
(一)身分證。
(二)物種、物品來源證明。
(三)申請人印章。
(四)物種、物品3×5吋之照片。
(五)原登記縣(市)核發之登記卡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