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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
日 期 111-03-30 10:12:53 閱讀次數 179
問題摘要

外人地權地政問答--外國人購買那些用途土地,得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無需先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答覆內容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取得下列各款用途之土地,無需先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一、住宅。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三、教堂。四、醫院。五、外僑子弟學校。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七、墳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