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且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者。
二、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一)補助16項醫療輔具:
1.電動拍痰器。 2.抽痰機。
3.化痰機(噴霧器)。 4.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Bi-PAP)。
5.單相陽壓呼吸器(C-PAP)。 6.血氧偵測儀(血氧機)。
7.氧氣製造機。 8.UPS不斷電系統。
9.壓力衣-A款-頭頸。 10.壓力衣-B款-肩胸腹背。
11.壓力衣-C款-右上肢。 12.壓力衣-D款-左上肢。
13.壓力衣-E款-腰臀大腿。 14.壓力衣-F款右下肢。
15.壓力衣-G款-左下肢。 16.矽膠片。
(二)補助3項醫療費用: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開具診斷證明書費用、開具醫療輔具評估報告費用。
三、申請方式:請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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