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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日 期 114-05-27 10:29:14 閱讀次數 284
問題摘要

社區及居家復健

答覆內容

由居家復健師到宅進行評估、家屬教育及諮詢、平衡訓練、行走訓練、輔具建議及訓練、被動關節活動並增加關節活動度、肌力並增加肌力訓練、環境評估及建議、基本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複雜日常生活功能訓練等服務。
一、針對無法透過交通接送使用健保復健資源者,提供本項服務,每年以6次為原則,每週至多1次。
二、若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認為個案具高恢復潛力,則可提出延案申請,但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准,且每次延案以6次治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