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及居家復健
由居家復健師到宅進行評估、家屬教育及諮詢、平衡訓練、行走訓練、輔具建議及訓練、被動關節活動並增加關節活動度、肌力並增加肌力訓練、環境評估及建議、基本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複雜日常生活功能訓練等服務。 一、針對無法透過交通接送使用健保復健資源者,提供本項服務,每年以6次為原則,每週至多1次。 二、若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認為個案具高恢復潛力,則可提出延案申請,但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准,且每次延案以6次治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