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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日 期 114-05-27 10:21:29 閱讀次數 153
問題摘要

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答覆內容

經本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訪視評估日常生活活動功能無法自理,且家庭支持功能薄弱,確實有進住機構照顧之失能者,安排入住合法立案且與苗栗縣政府合約之安養、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等機構,接受全天候之生活照顧。
一、補助資格條件:
(一)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5倍或中低收入戶1.5倍以下且重度失能者。
(二)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5倍或中低收入戶1.5倍以下且中度失能,並經評估家庭支情形確有進住必要者,得專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