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家服務內容:
僅提供服務對象個人服務,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以「身體照顧服務」為主,「家務服務」為輔。
二、日間照顧服務內容:
提供白天時的照護,提供餐點、簡易復健及文康活動,也使老年人在白天有與其他人接觸的機會,讓子女可以安心的工作,下班時再接送老人家回家休息。
三、家庭托顧服務內容:
於托顧家庭提供白天時的照護,使老年人在白天有與其他人接觸的機會,下班時再接送老人家回家休息。
四、服務內容:
(一)以『身體照顧服務』為主: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等相關之居家服務。
(二)以『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為輔: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服務對象生活起居之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飲食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等相關之居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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