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承辦單位:環境保護局環境衛生管理科
一、郵寄申辦:填寫「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表」並依該表檢附資料,以公文函送申請文件一式2份至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核。相關規定及表單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環境用藥(網址https://www.cha.gov.tw/lp-36-1.html)下載。
二、網路申辦: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s://mdc.moenv.gov.tw/MDC/),填寫完成列印送審文件並用印完成,以公文函送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核。
三、處理期限:45天
註:依「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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