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衛生保健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日 期 114-05-27 10:30:42 閱讀次數 234
問題摘要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到期換發

答覆內容

一、應備證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原領執業執照正本。
(三)醫事人員證書〈醫師專科證書影本〉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四)各類醫事人員依相關法規備齊繼續教育學分證明1份(詳如備註)。
(五)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六)私章(或本人親自簽名)。
(七)西醫師應先至執業所在地公會再至衛生局辦理(其他類人員不用)。
二、申請方式:親自、委託申辦。
註:1.執業執照規費新臺幣300元。
2.請至「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網站(https://ma.mohw.gov.tw/maportal/)下載相關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文件:需有專業醫療課程、醫事法規、醫事倫理、醫療品質、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等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3.應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6個月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