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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觀光推展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日 期 114-05-27 10:36:41 閱讀次數 152
問題摘要

觀光遊樂業結束營業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
一、申請對象:觀光遊樂業因故結束營業。
二、申請程序:
(一)向承辦單位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申請書。
(二)檢附申請書與其他應附文件送承辦單位審查。
(三)審核符合規定發文通知。
三、檢附文件:
(一)原發給觀光遊樂業執照。
(二)股東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
(三)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