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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觀光推展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日 期 114-05-27 10:36:29 閱讀次數 208
問題摘要

觀光遊樂業執照記載事項變更申請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
一、申請對象:觀光遊樂業執照記載事項有變更時。
二、申請程序:
(一)向承辦單位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申請書。
(二)檢附申請書與其他應附文件送承辦單位審查。
(三)審查符合規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領照。
三、檢附文件:
(一)觀光遊樂業執照變更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三)原領觀光遊樂業執照。
(四)名稱變更應檢附專用標識辦理。
(五)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四、申請規費:觀光遊樂業執照: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