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樂業執照記載事項變更申請
受理、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 一、申請對象:觀光遊樂業執照記載事項有變更時。 二、申請程序: (一)向承辦單位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申請書。 (二)檢附申請書與其他應附文件送承辦單位審查。 (三)審查符合規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領照。 三、檢附文件: (一)觀光遊樂業執照變更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三)原領觀光遊樂業執照。 (四)名稱變更應檢附專用標識辦理。 (五)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四、申請規費:觀光遊樂業執照: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