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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觀光推展類 提供單位 計畫處
日 期 105-03-04 11:10:36 閱讀次數 117
問題摘要 觀光遊樂業執照申請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
一、申請對象: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
二、申請程序:
(一)向承辦單位索取或自行上網下載申請書。
(二)檢附申請書與其他應附文件送承辦單位審查。
(三)審查符合規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領照。
三、檢附文件:
(一)觀光遊樂業執照申請書。
(二)核准籌設文件影本。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或相關合法證明文件影本。
(四)觀光遊樂設施地籍套繪圖及觀光遊樂設施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文件。
(五)責任保險契約影本。
(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七)觀光遊樂業基本資料表。
(八)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四、申請規費:觀光遊樂業執照:1,000元。
五、觀光遊樂業專用標識: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