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登記證補(換)發申請
處理期限:15天 受理、承辦單位: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 一、申請對象:民宿經營者。 二、申請程序: (一)請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向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辦理。(表格下載區:http://taiwanstay.net.tw) (二)繳相關規費/核發民宿執照。 三、檢附文件: (一)民宿登記證補(換)發申請書。 (二)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三)繳交補發民宿登記證之證照費新台幣1000元。 (四)其他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有關文件。 四、申請規費:證照費新台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