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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計畫處
日 期 104-03-31 08:55:53 閱讀次數 125
問題摘要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補發申請
答覆內容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受理、承辦單位:警察局交通隊
一、申請程序: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遺(滅)失、應向原發證警察局申請補發。
二、應附證件:
(一)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
(三)職業駕駛執照。
(四)最近三個月內所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二吋照片二張。
(五)執業事實證明文件或行車執照。
三、收費基準:
補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台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