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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計畫處
日 期
104-03-31 08:55:53
閱讀次數
125
問題摘要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補發申請
答覆內容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受理、承辦單位:警察局交通隊一、申請程序: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遺(滅)失、應向原發證警察局申請補發。二、應附證件:(一)申請書。(二)國民身分證。(三)職業駕駛執照。(四)最近三個月內所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二吋照片二張。(五)執業事實證明文件或行車執照。三、收費基準:補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台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