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異動申請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受理、承辦單位:警察局交通隊 一、申請程序: 計程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職業駕駛執照及執業事實等事項有異動時,應於15日內向原發證警察局辦理異動。 二、應附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登記證。 (四)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非執業事實異動者,免附)或行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