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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警政治安類 提供單位 苗栗縣警察局
日 期 114-05-27 10:38:02 閱讀次數 235
問題摘要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異動申請

答覆內容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受理、承辦單位:警察局交通隊
一、申請程序:
計程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職業駕駛執照及執業事實等事項有異動時,應於15日內向原發證警察局辦理異動。
二、應附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登記證。
(四)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非執業事實異動者,免附)或行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