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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教育政策類 提供單位 教育處
日 期 114-06-10 15:51:48 閱讀次數 226
問題摘要

如何申請設立短期補習班

答覆內容

承辦單位: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作業流程:
1.設立人提出立案申請。 
2.教育處審查表件。 
3.實地勘查。 
4.核發立案證書。 
應付文件:
1.設立人備妥相關文件(一式三份),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請。(相關表件請逕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便民服務/計畫表單下載,網址:http://www. mlc.edu.tw) 
2.所附資料證件如為影本者,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設立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