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設立短期補習班
承辦單位: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作業流程: 1.設立人提出立案申請。 2.教育處審查表件。 3.實地勘查。 4.核發立案證書。 應付文件: 1.設立人備妥相關文件(一式三份),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請。(相關表件請逕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便民服務/計畫表單下載,網址:http://www. mlc.edu.tw) 2.所附資料證件如為影本者,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設立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