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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地政服務類 提供單位 地政處
日 期 111-03-30 10:11:58 閱讀次數 205
問題摘要

土地再鑑界

答覆內容

處理期限:15天(人員不足或測量範圍過大另訂)
受理單位:土地所轄之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地政處地籍測量科或分派本縣地政事務所
一、應附證件:
(一)自然人應備文件:
1. 身分證明文件。 2. 土地複丈申請書。 3. 理由書。
(二)法人應備文件:
1.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文件。
2. 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之正本及影本。
3. 法人及其代表人印章。 4. 土地複丈申請書。 5. 理由書。
(三)祭祀公業應備文件:
1. 管理人資格證明文件、規約書或派下員名冊。
2. 派下員同意證明文件。 3. 土地複丈申請書。 4. 理由書。
(四)神明會及寺廟管理人:
1. 管理人資格證明文件、規約書或章程、信徒或會員名冊、財產清冊。
2. 信徒或會員同意證明文件。 3. 寺廟登記證。 4. 土地複丈申請書。
5. 理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