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費地經兩次標售而未標出者,得出售與需要耕地之農民
受理、承辦單位:地政處重劃科 一、辦法: (一)經兩次標售而未標出之抵費地。 (二)毗鄰土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如毗連土地現耕所有權人有二人以上主張優先購買時,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