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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勞工服務類 提供單位 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日 期 111-03-30 10:29:27 閱讀次數 206
問題摘要

勞資爭議調解

答覆內容

處理期限:約20、42天
承辦單位: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
一、辦理流程:
(一)填具調解申請書向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申請。
(二)調解申請書可自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頁下載或至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索取。
(三)勞工及青年發展處依申請調解方式:
1. 將申請書函轉本縣勞資關係協會,指派調解人排定時間後由該會通知勞資雙方召開調解會。
2. 由本府指派調解人排定時間後,通知勞資雙方召開調解會。
3. 函請勞資雙方選派調解委員組成調解委員會,指派委員事實調查後再召開調解會議。
(四)調解會議紀錄本府以公文送勞資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