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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社會福利類 提供單位 社會處
日 期 114-05-27 10:45:31 閱讀次數 150
問題摘要

天然災害

答覆內容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
一、救助種類:死亡救助、失蹤救助、重傷救助、安遷救助。
(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台幣20萬元,需檢附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災害查報表、其他證明文件。
(二)失蹤救助:每人發給新台幣20萬元,需檢附戶籍謄本、失蹤證明書、災害查報表、其他證明文件。
(三)重傷救助:每人發給新台幣10萬元,需檢附戶籍謄本、診斷證明書、災害查報表、醫療費用收據等。
(四)安遷救助: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戶內設籍且實際居住人口以5口為限,每人發給新台幣2萬元,需檢附戶籍謄本、受災相片、災害查報表、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