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重度失能老人機構安置服務
受理單位: (一)居住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 (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037261009) 一、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並實際居住,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重度失能之1.5倍中低收入老人為主,並由本府核定家庭支持功能薄弱,確實有進住機構照顧必要之獨居或無家屬生活無法自理者優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