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本縣各村里社區內老人。
二、服務內容:
(一)社會福利服務宣導。
(二)福利服務諮詢。
(三)健康服務。
(四)休閒服務。
(五)團康服務。
(六)其它政令宣導。
三、申請程序:
服務申請表請向各鄉鎮市公所索取,或逕向「本府全球資訊網-表單下載」自行下載使用。申請方式採事前申請,請於活動前一個月填寫申請表並傳真本府或委辦單位每月之15日為次月申請服務之收件截止日,傳真後請電話再次確認。
(一)申請服務活動不得有營利收費行為及競選宣傳、造勢等目的。
(二)場地以陰涼處、可供電較為適宜,申請單位請安排志工2人以上協助服務,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三)服務時間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各一場,若有特別需求,請先洽詢相關單位,得視活動性質、受理晚間或假日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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