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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社會福利類 提供單位 社會處
日 期 114-05-27 11:01:10 閱讀次數 161
問題摘要

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

答覆內容

承辦單位:請洽各申辦銀行,創業諮詢輔導免付費專線0800-092957。
一、申請資格:
本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三)家庭暴力受害。
(四)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18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且有孫子女監護權致不能工作者。
(五)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