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1. 農場申請人應先行至休閒農場登入及檢核系統平台填具申請書(https://ezgo.coa.gov.tw/LeisureFarm/),並檢具經營計畫書一式6份,向農業單位提出申請。
2.相關表單請至本府農業處>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發布主題:111年01年18日農委會發布之-休閒農場申請籌設及核發許可登記證各階段申請流程及表單
申辦應備證件:申請籌設休閒農場,應檢附經營計畫書各一式六份。但主管機關得依審查需求,增加經營計畫書份數。
(1)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或農企業法人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及法人設立登記文件。
(2)休閒農場籌設申請書及經營計畫書。(含附表1土地使用清冊表、附表2現有設施盤點表、附表3各項設施計畫表、附表3-1休閒農場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經營權利金計收範圍清冊(※涉及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者應另檢附)(3)附件1: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申設範圍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
(4)附件2:土地使用同意文件(需公證)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免附。
(5)附件3:地理位置及相關計畫示意圖。
(6)附件4:基地現況使用及範圍圖。
(7)附件5:農業相關經營實績(應提具現地照片、農產品生產量、購買農業資材或農產交易紀錄等資料)。
(8)附件6:現有設施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相關經營證照。但無現有設施者,免附。
(9)附件7:全區土地使用規劃構想及配置圖。
(10)申請人委任代理人申請者,應同時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供委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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