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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農業服務類 提供單位 農業處
日 期 114-05-27 11:01:23 閱讀次數 174
問題摘要

農場登記證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農業處農務科
一、申辦農場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一式三份:
(一)申請人及技術人員之身分及學(資)歷證明(法人農場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
(二)農場位置圖(即該農場位於鄉【鎮、市】之位置及聯絡道路)。
(三)土地使用配置圖(即農場各筆土地之使用狀況,如種植何種作物)。
(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土地如係共有,應檢具同意書,土地如屬租賃,應檢附土地租賃契約書)。
(五)經營計畫書。
(六)固定資產(最近一年之土地公告地價證明)、農地設施(土地利用型農場免附)與流動資金表(農場負責人最近三個月內之銀行存款餘額證明)。如兼營林、漁、牧等副業,依有關規定應登記者,應另依該項規定辦理登記。法人農場應俟法人登記核准後,再申請為農場之登記。自然人農場如係合夥或共同經
營,應將所訂合同及權利義務分配辦法一併檢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