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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信件基本資料
類 別 農業服務類 提供單位 農業處
日 期 114-06-09 10:40:27 閱讀次數 448
問題摘要

種苗業登記證

答覆內容

受理、承辦單位:農業處農務科
一、申請人應具文件:
(一)應繳付種苗業登記證書費800元。
(二)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
(三)經營種苗種類請於適當項目上方格內打「V」記號;如為育種、種子繁殖、苗木繁殖及基因轉殖植物種子繁殖、苗木繁殖業者,應填具營業設備配置表一式二份。
(四)如已申請公司登記應檢附公司登記相關資料影本一份。
(五)應依照商業登記之規定辦理。
(六)苗木繁殖業者申請種苗業登記時,應檢附苗圃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謄本;惟苗圃(繁殖場)係承租者應檢附有效期間內土地承租契約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