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承辦單位: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
一、申請程序:填具申請書向本府提出申請。
二、應附證件:
(一)自來水管承裝商籌設許可申請書1份。
(二)事項表暨人員明細表各2份。
(三)資本額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營業場所為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技術員經歷證明文件1份。
(六)技術員資格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畢業證書或考驗合格證書)。
(七)技工資格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
(八)技術員、技工受聘同意書各1份。
(九)負責人、技術員、技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十)負責人、技術員、技工最近6個月照片各3張(2張貼於人員明細表另1張背面寫上姓名)。
(十一)公司(商號)設立登記預查名稱核准文件影本【公司(商號)已成立者免附】。
(十二)審查費(申請籌設許可及營業許可,應於申請籌設許可時繳納審查費2,000元。申請籌設許可後未申請營業許可者,其審查費不與減免或退還。申請展延營業許可期限、變更營業許可,審查費每件1,000元)。
註:所附申請文件,請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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